院属各单位:
为进一步健全我院教学、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,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,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,决定确定二级机构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,通知如下:
袁超为矿业实验中心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;
彭文庆为采矿工程系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;
游波为安全工程系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;
刘洋为地质系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;
张东水为测绘系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;
莫宏伟为地理系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;
张艳林为地理信息学系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;
苏俊铭为学工系统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;
刘长春为党政系统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;
周玲花为教务系统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;
吴赛辉为研究生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;
李振国为科研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;
韦建超为本科教学实验中心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员。
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
2020年12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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